
中国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协同创新平台成员单位申请和审批流程
中国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协同创新平台
成员单位申请和审批流程
第一条 目的
为了更好的规范潜在的成员单位申请加入中国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协同创新平台(“平台”)的步骤、程序和审批标准,公开透明,促进平台稳健、有序、合规发展,根据《中国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成员单位申请和审批流程》(本“流程”)。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所有拟申请加入平台的、在干细胞领域从事教学和/或研究、开展临床应用、提供服务和从事生产、销售及其他经营活动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第三条 加入平台的步骤
新成员单位从申请到成为正式成员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 申请人;
2. 观察员;以及
3. 成员单位。
第四条 申请及申请人
任何在干细胞领域从事教学和/或研究、开展临床应用、提供服务和从事生产、销售及其他经营活动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如果拟加入平台的,该单位(“申请人”)应根据平台的相关规定,在线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资料扫描件,并支付申请费,由平台秘书处受理。
申请资料目录和填报要求,由秘书处在平台官网或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秘书处应对申请人在线提交的书面申请和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秘书处应通知申请人提交纸质版的申请资料一式七份,由秘书处组织细胞资源、信息管理、产业转化、标准管理和学术研究工作组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并报备秘书处。
申请人通过现场评审的,应向平台签订《平台加入协议书》,承诺遵守平台的所有规章制度,成为平台观察员单位。
第五条 观察员单位
初次加入平台的单位有六个月的观察期,在这期间,该单位只能作为平台的观察员,有限制的获得平台的共享资源。
观察员单位在观察期内,应针对自身业务,根据平台规章制度开展教育、科研和经营活动,并且接受评审小组的样本库运营管理和/或质量体系构建指导。
第六条 成员单位
观察员单位应在观察期届满前二周向平台秘书处在线提交书面申请,提出正式加入平台并承诺认可平台的宗旨和目标,愿意自觉遵守平台的规章制度,并支付申请费。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退出平台。
秘书处在收到观察员单位的书面申请后,即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出具评审报告并报备秘书处。
观察员单位通过现场评审的,秘书处应将观察员单位的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和评审报告上报平台理事会审批。
理事会批准并做出相关决议的,观察员单位即成为成员单位,由秘书处颁发成员证书。
第七条 生效及修订
本流程由平台秘书处编写,经平台秘书长批准后生效。对本流程的修改,应由平台秘书处提出修订意见,经平台秘书长批准后生效。
第八条 解释权
平台秘书处拥有对本流程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邮箱:nscrc.alliance@iscr.ac.cn
附录:成员单位申请和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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